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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矿石采选企业废水处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doc 12页

添加时间: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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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前 言 本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本规范由全国铁矿石与直接还原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规范负责单位:鞍山钢铁集团矿业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华唯金属矿产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铁矿石采选企业水处理技术规范1 为规范铁矿石采选企业废水的处理及利用,保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得到有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二次污染,制定本规范。本适用于铁矿石采选企业废水处理及利用,其他类型矿山(有色、化工、核工业等)的废水处理及利用技术不在本规范的范围内。铁矿石采选企业废水的处理及利用技术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地下水质量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97重金属污水化学法处理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采矿生产过程中产生并排放的废水,包括地下开采区域或采空区域抽出的排水、露天开采的区域或采后区域排放的疏干水,废石场(包括排土场)排出的废水;采矿废水 ining 铁矿企业露天开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露天开采区域或采后区域排放的疏干水,废石场(包括排土场)排出的废水;3. 铁矿企业地下开采生产过程中产出的废水(不包括受采矿影响的地下水);3. 选矿废水 选矿过程中产生并排放的废水,包括铁矿在重选、磁选、浮选及其联合工艺流程中排放的废水,以及洗矿、碎矿和选矿厂浓缩池、尾矿库等排出的废水。3. 矿山酸性废水 cid mine 铁矿采选过程中未经过处理,pH小于6的。high- iron ore 高磷铁矿企业采选过程中产生的总磷浓度超出排放标准的生产废水3.7 矿山生活污水 iron 铁矿山采选企业职工宿舍、食堂、浴室等生活场所生活产生的污水。

4 铁矿石采选企业废水的分类根据铁矿石采选企业的开采方式和通用习惯将废水分为采矿废水、、选矿废水和生活污水种。5 总体要求5.1 一般规定5.1.1 铁矿采选企业废水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⑴源头及全过程控制,减量化原则;⑵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污染“零”排放原则;⑶风险控制,不产生二次污染,无害化原则。5.1.2 铁矿采选企业废水处理的规模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采矿废水、矿山酸性废水应根据当地水文及降雨情况,结合企业现场土壤渗透情况采用降雨公式进行计算;5.1.3 矿山酸性废水处理构筑物或设备应采用防腐、防渗材料; 5.1.4 处理构筑物或设备应考虑排空设施,排空废水禁止直接进入周围水环境;5.1.5 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应进行规范的处理、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5.2 工程构成5.2.1 铁矿采选企业废水处理工程一般由主体工程、配套辅助工程组成;5.2.2 主体工程包括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等,废水处理系统主要包括预处理、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深度处理等单元;5.2.3 配套辅助工程主要包括电气与自控、给排水、消防、道路与绿化等;5.3 选址与平面布置5.3.1 处理工程的选址及平面布置应与企业总体规划、环境卫生要求、风向、工程地质及维护管理和运输等因素来确定;5.3.2 废水处理工程应有相对较为便利的交通、运输和水电条件,便于药剂及污泥的处置;5.3.3 处理工程的设计中,应根据总体规划适当预留余地,以利扩建、施工、运行和维护6 铁矿石采选企业废水处理处置的基本技术6.1 采矿废水与6.1.1 一般规定6.1.1.1 应经过预处理后提升至地表处理、处置;6.1.1.2 预处理根据水质不同,一般采用多级沉淀法;6.1.1.3 预处理后废水提升至地表后用于选矿生产道路浇洒、绿化灌溉等6.1.2 工艺流程 图1 采矿废水/处理工艺流程示意图6.1.3 采矿废水与处理单元工艺设计技术要求6.1.3.1 预处理工艺a)根据沉淀情况可适当添加辅助沉淀的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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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沉淀可采用多种形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酌情选择平流式、幅流式、竖流式、斜管(板)等或者多种池型结合。c) 沉淀过程产生的底泥不应堆积、堵塞池体。应定期清空外运,根据铁矿采选企业的实际情况可输送至排土场、尾矿库或者其它处置场地。6.1.3.2出水a)出水首先应用于选矿生产,可用于其它用途;b) 标准;c)6.2 选矿废水6.2.1 一般规定选矿废水通常伴随尾矿产出,根据不同的选矿工艺应对选矿废水进行治理选矿废水不应外排,根据铁矿采选企业选矿工艺特点,对选矿废水治理后回用至选矿。回用的废水不应影响最终精矿的主要技术指标6.2.2 工艺流程6.2.2.1 磁选工艺选矿废水处理工艺 图2 磁选工艺选矿废水处理工艺6.2.2.2 浮选及多种选矿工艺选矿废水处理工艺 图3 浮选及多种选矿工艺选矿废水处理工艺流程6.2.3 选矿废水处理单元工艺设计技术要求6.2.3.1 单一磁选工艺选矿废水水质通常主要污染因子为SS,通过对SS的分级沉淀去除,根据回用用水要求高低分级回用6.2.3.2 浮选或多种选矿工艺联合选矿废水相对水质较为复杂,如物理沉降难以降解应增加生物接触氧化段根据回用用水要求高低分级回用;6.2.3.4 生物接触氧化具体参数如下:a)生物接触氧化池的填料应符合HJ/T245和HJ/T246要求的轻质、高强、防腐蚀、易于挂膜、比表面积大和孔隙率高的组合体;b)生物接触氧化池污泥负荷可采用0.8 /(m3填料.d)~1./(m3填料.d),水力停留时间2 h ~5h,气水比15~20:1;6.2.3. 选矿废水处理后尾砂处置, 6.3 矿山酸性废水6.3.1 一般规定6.3.1.1 。

6.3.1.2应考虑从源头上控制矿山酸性废水的产生量6.3.1.3 原则上矿山酸性废水治理后不应对周围环境外排,首先应考虑回用至采选;6.3.1.4 矿山酸性废水的产生量通常因降雨量的增减而大小波动,废水的处理规模应根据企业当地降雨强度、地表条件、汇水范围等条件而定。设计能力考虑降雨强度不应小于10年重现期雨量;6.3.1.5 在设计常规酸性废水处理系统的基础上应考虑应急系统,在遭遇重现期大于10年的暴雨情况下,产生的废水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应急处理能力设计暴雨强度不应小于20年暴雨重现期降雨汇水量6.3.2 工艺流程 图4 矿山酸性废水处理工艺流程6.3.3 矿山酸性废水处理设计技术要求6.3.3.1 矿山酸性废水的产生地点分别有,在设计应进行源头水量、水质的控制;6.3.3.2 的源头控制可通过投加和培养还原菌来控制原水酸化和其中重金属的含量;6.3.3. 矿山酸性废水收集后应通过流量计量控制水量,避免超过正常系统处理能力导致系统出水超标;6.3.3.4 中和药剂可选择石灰、电石渣、液碱等碱性物质,根据各企业用料的方便程度选择。常规处理工段不应选用单一的液碱药剂,可选择与石灰或电石渣配比投加;6.3.3.5 混合反应池内的pH应根据各个企业污染因子的种类进行调节,具体pH控制参数详见:976.3.3.6宜设计在线联动自动控制系统,通过实时监测混合反应池内的pH值来控制中和药剂的投加量;6.3.3. 沉淀池中底泥的回流有利于减少中和药剂的添加和降低沉淀池中底泥的含水率,底泥的回流比根据不同矿山酸性废水中去除金属离子的不同应在调试期间进行调整,污泥回流比应在10%~50%之间;6.3.3. 剩余的污泥处理处置可根据不同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专项设计,方法包括机械脱水后外运处置、直接提升至尾矿库处置等;6.3.3. 在pH调整后高于9的情况下,需对出水进行pH的回调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6.4 高磷铁矿废水6.4.1 一般规定6.4.1.1 高磷铁矿在我国分别范围较广,在采选的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可能磷超标,需对磷进行针对治理,满足排放或回用要求;6.4.1.2 高磷铁矿采选企业应在选矿过程中积极提升工艺脱磷水平,尽量减少废水中磷的含量;6.4.1.3 处理后回用废水中的磷的指标可根据各企业生产要求具体确定,应不影响企业各项生产指标;6.4.2 工艺流程6.4.2.1 主体工艺流程参考6.1~6.3中流程;6.4.2.2 除磷针对工段可选择钙法去磷、混凝辅助化学法除磷、离子交换法除磷、生物除磷等。6.4.3 高磷铁矿废水处理技术要求6.4.3.1 高磷铁矿废水如pH小于6,则应参考6.4中流程;6.4.3.2 选择去磷工艺应符合企业特点,避免产生二次污染6.4.3.3 化学法去磷选择铝盐的情况下应注意pH的调节和波动,整体工艺控制pH排放符合要求。 6.5 矿山生活污水6..1 一般规定6..1.1 矿山生活污水与普通城市生活污水相比较大的特点是排水的不稳定性,应根据其主要特点采取针对性设计;6..1.2 有条件的铁矿山采选企业可选择直接将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无法接入市政管网的铁矿山采选企业应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满足排放要求后回用或者外排;6.5.1. 矿山生活污水的规模应充分考虑矿山企业的特殊性,除去对企业在职工人的统计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职工家属的污水产水量;6..1.4 对于铁矿山采选企业工作人员尤其是井下生产作业人员的淋浴用水量应在各地区用水定额的基础上适当增加6.5.2 工艺流程6.5.3 矿山生活污水处理设计技术要求6..3.1 调节池的设计水力停留时间应不小于8h6.5.3.2 生化去污可采用多种形式,包括传统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接触氧化法等,根据企业自身特点进行选择6.5.3.3 根据矿山生活污水设计规模的大小,日产废水量在500m3/d以下的,可优先考虑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6..3.4 生活污水处理需进行消毒处理,消毒方式可选择二氧化氯消毒、紫外线消毒等;6..3.5 对于用水紧张的或新建的铁矿采选企业,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回用至生产7 安全与环保要求7.1 废水处理过程中选用的设备应在满足行业生产标准的前提下符合铁矿山采选企业的特点,能在阴暗、潮湿的环境下确保安全稳定运行;7.2 酸性废水处理过程中的设备及管道应考虑防腐、防渗;7.3 干性中和药剂及助絮凝药剂的溶液配置应密闭,防止扬尘造成二次污染;7.4 液体碱性药剂及酸性回调溶液的配置和储存应有专门的操作规程,应注意避免阳光直射、暴晒和人体直接接触,并应有防止挥发的措施;7.5 废水处理的地上式构筑物应根据规范要求设置护栏、护具并在相应位置张贴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语。

/T 4032—×××× 2 51ICS 77.010H 0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实施 ××××-××-××发布 铁矿石采选企业处理技术规范 for of Iron ore (征求意见稿) GB/T XXXX- 沟渠、管网收集 初级沉淀 二级沉淀 泵坑 选矿生产、道路浇洒、绿化灌溉等 露天采矿废水 底部沉砂随废石进入排土场、尾矿库或其他处置场地 回用水 地下采矿废水 底部沉砂 沟渠、管网收集 浓密沉淀 二级沉淀 磨矿、选别 磁选废水 尾砂排至尾矿库、井下充填或综合利用 洗矿、冲洗地坪 回用水 回用水 底泥 沟渠、管网收集 浓密沉淀 接触氧化 磨矿、选别 浮选废水 尾砂排至尾矿库、井下充填或综合利用 洗矿、冲洗地坪 二级沉淀 说明:工艺流程中虚线框内工艺为可选项 回用水 回用水 底泥 回用或达标外排 矿山酸性废水 沟渠、管网收集 调节池 混合反应池 沉淀池 回调池 应急处理 剩余底泥处置 底泥回流 中和药剂配置 回用或达标外排 回用或外排 沟渠、管网收集 格栅井 调节池 矿山生活污水 生化去污 消毒 定期清理浮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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