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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开放研究课题基金指南,国家环境保护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

添加时间:2024-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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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国家环境保护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 2021 年度开放研究课题基金申请指南

附件 2:国家环境保护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申请书模板

国家环境保护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 2021 年度开放研究课题基金申请指南

一、概述

国家环境保护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隶属于生态环境部,由“国家海洋局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成立于 1998 年)更名而来,依托单位为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重点实验室以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需求为导向,开展创新型研究,解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大科技问题,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为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撑。重点实验室在学术与管理上相对独立,面向国内外同行开放,设立开放研究课题基金,资助有关人员来本实验室从事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基础和应用技术研究。具体执行方案按《国家环境保护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国家环境保护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基金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2021 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研究期限为两年(2021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拟资助 13 项项目,其中一般项目 10 项,每项资助经费 3 万元;重点项目 3 项,每项资助经费 5 万元。资助项目总数和经费以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二、资助范围

(一)一般项目资助范围

1.战略新兴海洋环境问题研究;2.海洋生态环境动力过程监测评价与预测预警技术;3.海洋生态环境遥感探测与监管技术;4.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基准和风险评估技术;5.海洋生态过程和生态健康监测评估;6.海洋生态灾害监测预测和应急处置;7.渤海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关键技术研究;8.陆海统筹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与规划研究;9.海洋生态环境监督与管理研究;10.涉海工程环境监督管理技术研究。

说明:一般项目要求至少在 SCI、EI、学报级或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或成果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二) 重点项目资助范围

1.油指纹分析及智能化鉴别新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基于气相色谱串联三重四极杆质谱技术,开发油指纹分析的新方法,建立痕量生物标志化合物的特征指标,提高检出限;建立适用于油指纹分析新技术的数学统计模型,结合油指纹智能分析系统开发新指标的相关模块,为国家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油指纹库的平稳运行以及溢油鉴别相关标准的修订提供技术支撑。考核指标:油指纹分析新技术研究报告;油指纹智能分析系统相关模块;发表学术论文 1~2 篇。

保护环境的课题_环境保护课题_课题保护环境的建议

2.滨海湿地植被生境适宜性研究

研究内容: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思想为指引,以美丽海湾建设为基础,选取辽河口滨海湿地植被修复区域,通过分析对比分析滨海湿地植被不同分布区域的水文条件、栖息地环境、生物群落组成等生态因素,分析关键性影响指标,基于 将模型预测结果与现场情况(遥感影像、现场调查)进行整合性分析,构建滨海湿地植被生境适宜性评价方法,为今后滨海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的实施,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和技术支撑。

考核要求:初步建立生境适宜性分析方法 1 套,发表学术论文 1~2 篇。

3.近岸海域溢油事件预测预警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针对近岸典型海域的突发溢油环境灾害,建立精细化的溢油漂移扩散转化预测模型;研发针对不同环境功能区和敏感目标的海上溢油预警指标体系;构建能自动化运行的海上溢油预测预警系统;结合真实溢油事件或情景假设开展系统试运行;给出溢油灾害处置及灾后环境修复的对策建议。

考核指标:近岸海域溢油灾害预测预警技术研究报告;溢油预测模型和预警指标体系各 1 套;溢油预测预警系统 1 套;发表学术论文 1~2 篇。

三、申请办法及审批手续

1.“国家环境保护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 2021 年度开放研究课题基金申请指南”为申请本年度开放研究课题基金申请项目的依据。

2.申请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开放研究课题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邮寄至重点实验室,纸质申请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至邮箱 。

3.申请书模板及相关规定请到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网站()下载。

4.申请项目由重点实验室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的项目提交学术委员会评审。学术委员会根据客观公正、择优资助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本年度资助项目。

四、申请条件与要求

1.请申请者严格掌握研究项目的体量,要求项目精小,针对性强,保证在两年内完成。申请项目与已立项科研计划、专项等研究内容不重复。

2.项目申请人应至少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硕士学位,在读研究生不得作为申请者。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重点项目申请者,须有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项目组成员不能做推荐者。

3.对于已获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基金资助的负责人,原则上不予再次资助,除非资助项目成果或论文被评为优秀。

4.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归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专著、研究论文和报告等应标注“国家环境保护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英文标注为“State Key of ”。第一标注的成果作为验收或评估的确认依据。

4.资助项目结题时,重点实验室将进行严格审查,考核指标严重不达标者,不划拨基金尾款。重点实验室还将择时对项目成果和论文进行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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