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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排水管网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

添加时间:202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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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乐清市排水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排水管网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温州市贯彻落实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部署,巩固提升我市治水成果,进一步提高排水收集效率和污水处理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排水管网整治行动,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基本解决排水管网破损、淤积和雨污混接、错接等问题,理顺、完善运维体制,逐步达到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破损全修复、污水全处理、处理全达标、维护全覆盖,形成“相互配套、协调高效”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切实改善水生态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解决河道污染、黑臭水体反弹、污水处理厂减排效益不高等问题,全面开展管网排查整治,推进雨污分流,控制污染源头,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排水管网建设管理规范化、精细化。

(二)坚持压实责任。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及排水管网建设、管理体制,严格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重点推进三级管网建设、整治。

(三)坚持科学推进。排水管网整治要与新区建设、城中村改造、片区整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等工作相结合,科学安排项目实施,避免重复投资,实现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最大化。

(四)坚持长效管理。强化已建污水设施的管理,对已完成整治提升的污水管网,应委托专业机构管理,落实日常维养措施。加强排水、排污许可管理,确保发挥应有效益。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整治范围为全市重点河道周边、敏感区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区域城镇排水管网。整治内容包括:

(一)组织管网全面排查。建立健全已建管网质量问题清单。重点列出沉降、破损、渗漏、错接、合流、淤积及山水、河水进入污水管网等问题。建立已建成未移交的管网清单。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绘制城区排水管网“一张图”,并实现动态更新,为排水管网的实时管理奠定基础。

(二)加快管网增补工程建设推进。加快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新建项目必须实行雨污分流、管网配套。

(三)开展管道疏通及缺陷修复。针对排查数据,评估管道质量,开展管道修复。对结构条件基本完好的,要加强日常动态监测,及时开展管网清通;对存在破损、错接等问题的,应坚持边查边改,及时落实整改修复,以非开挖方式为主修复;对存在合流混接、标高错误等建设遗留问题的,应委托设计单位确定修复范围和具体修复技术,以非开挖方式为主修复。

(四)实施片区雨污分流。全面推进雨污分流改造,重点河道周边、“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范围未实施雨污分流的及山水、河水进入污水管网的片区应先行实施改造。大力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善末端管网实现雨污分流。

(五)规范废弃排污支管封堵。对排查发现已废弃排污支管要及时封堵,特别是“大拆大整”地块等地面建筑物已拆除区域,要及时对排污支管进行规范封堵,避免雨水及渗漏河水进入市政管网。

(六)加强污水源头监控。污水泵站要全面安装在线流量计量装置,关键泵站要设置水质监测设备;工业企业等重点排水户要根据相关规定安装在线流量计量装置和水质监测设备;重点监测区块要在排放口设置在线流量计量装置。

(七)开展排水许可专项整治。以排水许可证核发为手段,全面开展排水户普查,指导、督促产生生活污水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规范排水。强化执法管理,对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擅自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以及超标、超期排放等违规违法排水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八)理顺运维体制。建立完善排水管网监管机构,强化日常监督、考核;由市水环境公司接收或受委托统一负责全市排水管网运维。已建未移交管网要限期整改、移交;新建排水管网及管网整治提升项目验收合格后统一移交或委托市水环境公司运维管理。

四、实施步骤

通过分段、分区域、分步实施,全面开展管道排查、疏通整改、检测验收、建档移交等工作。2020年完成重点河道周边及山水、河水进入污水管网的排查整治,到2021年底,全面完成排水管网整治任务。整治行动分两个阶段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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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阶段(2020年8月-2020年12月底)。

1.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对重点河道周边的排水管网,山水、河水进入污水管网及“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区块排水管网开展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同步实施管网整治,完成重点河道周边及山水、河水进入排水管网的整治工作。

2.完成已建未移交市水环境公司的一、二级管网的整改移交。

3.实施管网增补工程建设,逐步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

4.持续开展“排污口整治”、排水许可证核发和重点污染排放企业整治。

(二)第二阶段(2021年1月-2021年12月底)。

全面完成排水管网整治任务,完成全市管网一张图绘制。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及市水环境公司在整治任务完成的基础上,开展查漏补缺,对整治过程中一些遗漏点进行梳理整治。

五、职责分工

各乡镇(街道)、功能区是三级管网排查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责任主体,结合“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三级管网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已建未移交的一、二级管网整改移交工作;负责辖区三级管网基础资料的收集与汇总,绘制排水管网图,形成管网档案资料,配合智慧排水系统建设。

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负责排水管网整治工作的协调、监督、指导、考核;负责一、二级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工作,并做好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委托的三级管网管养工作;负责排水管网信息汇总,完善乐清智慧排水系统;负责排水管网的运维管理;指导排水管网建设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等工作;指导、督促已建未移交排水管网的整改、移交工作;指导、督促“污水零直排区”生活小区的建设工作。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排水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依法查处排水户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完成排水专项规划的修编,完善排水管网及污水、污泥处理设施的规划布局;指导排水管网的运维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督促工业集聚区(工业园区)雨污分流建设改造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污水进入排水管网前预处理达标的日常监督工作;加强对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的批后监管,对污水预处理设施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重点排水户按规定安装在线流量计量装置和水质监测设备;负责依法查处工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排污口整治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督促新建小区配套排水管网的设计和建设。

市财政局负责排水管网整治行动的资金保障和监察工作。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能,简化审批手续,密切配合,为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工作提供快速优质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乐清市排水管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整治办)作为市级排水管网整治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协调、监督、指导、考核排水管网整治工作。市整治办设在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以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专业人员为基础,抽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单位人员。实行属地政府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功能区要落实对应牵头领导,组织实施各自管辖范围内排水管网整治工作。

(二)强化项目管理。市整治办组建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对设计方案评审、施工过程监管、验收等环节进行技术指导和把关。整治项目实行挂图作战,严格执行五方主体验收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落实资金保障。排水管网排查整治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四)简化审批程序。对排水管网整治工程设置“绿色审批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流程。

(五)强化督查考核。市整治办要建立完善周例会、抄告、检查督办等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施行督查通报,重点对整治工作组织、进度、质量、成效等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督查,发现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行动迟缓、进度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推进工作、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或造成黑臭水体反弹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强化舆论宣传。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和传播渠道,全面宣传排水管网整治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工作推进情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积极发动两代表一委员和市民监督团,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和群众的监督推动作用。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印发

乐政办函〔2020〕19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排水管网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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