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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党员干部积极签订承诺书,规范野外用火行为

添加时间:202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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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了解到,韶关7077个基层党支部组织19万名党员陆续签订了《共产党员带头严格遵守〈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承诺书》,郑重向组织承诺做到“五个带头”,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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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于11月6日印发了《关于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宣传贯彻〈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的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强化认识,增强责任担当,示范带动抓好《条例》落实。市委组织部于11月13日发出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签署《共产党员带头严格遵守〈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承诺书》,将《条例》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通知下发后,各级党组织积极组织了广大党员签订承诺书,编发各类学习小册子、小挂图、口袋书,开展“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精神。同时,通过镇街党校和新时代党员群众讲习所,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开展“领学带学督学活动”,通过双“113”工作机制,送学上门、结对帮学。各地各单位在门户网站、微信客户端、宣传媒介等开辟学习宣传专栏,村(社区)党组织制作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切实做好规范野外用火宣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的同时,也积极带头学习宣传《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带头在森林防火区内做到“七个禁止”,带头在农业生产生活区内做到“四个禁止”,带头在城镇居住区内做到“四个禁止”,带头督促身边人严格遵守《条例》。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规范野外用火行为,预防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记者 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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