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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思路

添加时间:202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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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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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思路

一、2021年工作特色亮点

一是在专业化治理上抓提升。今年我市累计投资315万元,通过引入第三方专业技术团队开展驻点服务,推行环保管家和环境顾问服务,在增强监管力量的基础上,为属地及企业提供一体化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整体。二是在智能化推进上抓提升。建设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系统,10月底正式上线,形成秸秆露天焚烧自动识别、实时推送、快速处置的闭环管理,监控点位及覆盖面积均位列宁波市首位;同时,今年7月起,在小曹娥海涂工业区试点启动企业“环保码”机制,在浙里办APP中上架“环保监管”应用,建立企业环境健康电子账户,通过综合赋分评价形成分级监管清单,第一时间推送环境风险点位、问题清单,帮助快速定位、处置生态环境问题,实现监管执法力量合理调度。截至目前,已累计推送异常数据3240条,已完成整改2103条。三是在饮用水源保护上抓提升。为保障全市人民饮用水水质安全,近年来我市先后开展了“一大三中”、“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作,目前我市已累计关停搬迁饮用水源地上游工业企业(加工点)617家,二级保护区内工业企业已全部关停,累计投入资金约4.5亿元。四是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抓提升。针对我市污水处置能力不足,污水管网满负荷运作、输送管线液位较高等历史遗留问题,我市对姚东片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布局问题展开了深入研究,从解决污水终端处理能力和管网输送能力入手,力求彻底解决姚东片区污水出路不畅的问题。

我局特邀宁波大学相关专家对新建第二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10万吨)的方案进行了调研和论证,形成了《调整姚东片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布局的报告》,建议从调整姚东片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入手,统筹中心城区城东片区的污水处理问题,从而彻底解决姚东片区的污水出路问题,并提出了两种可行方案。分管市领导曾带队去先进地区进行了考察调研,并对总体方案进行了一定优化,该项目前期工作正在逐步推进。五是在数字化平台建设上抓提升。以全省数字经改革为契机,针对我市生态环境治理中数据利用率低、精准度不高、协同性不强、信息化程度偏弱等问题,5月份启动建设生态环境综合监管与协同平台,对上衔接省市两级业务系统,对本级融入城市大脑,对内支撑生态环境监管业务。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成环境地图和水、气、污染源等要素的智慧监管、辅助决策、环境协同等业务应用,二期主要围绕企业监管、信访等业务展开。目前,一期项目已经完成招标工作(258.5万元),预计明年1月底建成试运行,4月份完成,随后展开二期建设。

二、2021年工作总结

今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有升,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2%,同比上升4.9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姚江国控断面水质指标月平均浓度达到Ⅱ类水标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县控以上断面达标率为100%。具体开展工作如下:

(一)以“问题”为导向,补齐生态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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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把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一是做好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迎检及交办问题整改工作。今年我市共收到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交办信访件20件,已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结。二是强化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长江经济带反馈问题的整改督办。①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交办13个问题,已按期整改完成11个,其余2个为长期坚持;交办的154件信访件已按期办结。②第一轮省环保督察交办19个问题,已按期整改完成18个,剩余1个科环公司关停搬迁问题。该公司回转窑系统已于去年12月28日关闭,削减污染排放量98%以上。剩下的水泥粉磨站经省整改协调小组同意延期至2021年12月底关停,正在抓紧推进整改。交办的79件信访件已按期办结。③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余姚共13个问题,其中共性问题11个,个性问题2个(分别是小曹娥电镀园区污染问题、小曹娥工业区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目前1个共性问题已完成整改待销号,其余12个问题正在整改当中;交办信访件95件中,92件已完成整改并销号,2件已完成整改正在销号,剩余1件次综合性信访件正在整改。④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涉及余姚共6个问题,其中国家长江经济带披露问题2个、省长江经济带披露问题4个,其中5个已完成整改并销号,剩余1个国家长江经济带披露问题(小曹娥工业园区存在水体总磷污染控制不力问题)正在整改中。⑤省委“七张清单”涉及我市生态环境问题共3个,其中1个为国家长江经济带反馈问题(黄家埠工业园区企业超标纳管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销号,剩余2个同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个性问题,均在推进整改中。⑥省委专项督察明察暗访涉及我市生态环境问题共4个,其中3个已整改完成,剩余1个与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科环公司关停搬迁问题)相同,正在抓紧整改。

与此同时,我市坚持举一反三,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先后出台《余姚市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余姚市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整治的实施意见》,强化对全市生态环境问题的排查摸底和分类整治。截至目前,我市共排查上报问题847个,已完成整改579个。

(二)以“整治”为基础,抓好污染防控。

不断优化生态保护体制机制,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了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出台了《余姚市关于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编制完成《余姚市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并开展《美丽余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编制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治水提升行动。1、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制定出台了《余姚市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企业雨污水纳管改造的指导意见》,全力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截至11月15日,21个工业园区的1360家企业已完成排查1316家,正在整改542家,完成整改556家。2、深入推进电镀行业整治,小曹娥电镀园区按照原地整治、原地拆建和异地搬迁重组三种模式推进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异地搬迁的12家企业整合成2家企业,17幢厂房已全部建成;原地拆建的7家企业5家已完成,2家正在推进;原地整治的1家企业,自2月1日开始进行停产整治;同步推进临山电镀园区整治工作,按电镀企业整改提升规范要求对电镀企业进行全方面提升改造,目前待整治的8家电镀企业均已完成“一厂一策”编制和方案制定,正在按整改方案要求对生产线、废气收集、危废收储等方面进行全面提升改造,其中3家企业正在土建改造。3、强化断面水质提升。通过冬春季百日攻坚行动,着力改善姚江水体水质。同时,强化姚江断面及入海河流水质提升,推进入海污染源排口规范整治,加强国控菁江渡断面上游排口和污染源的监测分析,今年在国控菁江渡断面上游新建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已于8月份完成验收,其余6个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其中4个县控断面、2个七塘横江断面)正在施工,预计12月完成建设。

二是深入推进蓝天保卫行动。制定了《余姚市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暨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1、开展涉VOCs企业排查整治。开展喷涂行业专项排查整治,对179家喷漆生产企业进行了重点详查,发现问题企业30家,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类处置。此外,对全市340家涉VOCs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发现问题38个,已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对涉VOCs排放企业从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环节入手继续推进综合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33家(全年目标任务35家)。2、强化大气污染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建设了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系统、4套黑烟车智能识别设备,均已投入使用;道路扬尘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已完成方案论证,正在招投标。3、加强涉气面源污染问题督导巡查。强化对城区建设工地、道路扬尘、餐饮油烟、露天焚烧等涉气面源污染问题督导巡查,积极利用走航车对VOCs、颗粒物等污染物进行监测,形成问题清单后进行分类处置,截至目前,共巡查发现涉气问题174个,发放督办单82份,均得到有效整改。此外,积极开展工业企业炉窑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浙江明峰水泥有限公司开展超低排放改造(预计年底前完成),推进6台1蒸吨/小时以上工业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已完成改造5台、锅炉整体拆建1台;加强道路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划定了全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已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积极开展道路机动车尾气专项执法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无人机专项执法行动。

三是深入推进清废净土行动。1、推进“无废城市”创建。制定实施了《余姚“无废城市”建设2021年度工作计划》、《余姚市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2021年工作计划》、《余姚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2021年度工作方案》,对照无废城市创建中的短板和不足,制定形成《余姚市“无废城市”建设问题清单》,从产废源头减量化、分类收运规范化等8个方面,细化分解22个具体问题及针对性措施。2、完善工业固废收运处置体系。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方面,一方面提升终端处置能力,推进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焚烧处置新建项目的建设,将新增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能力500吨/天,目前该项目环评已提交宁波市局,预计明年年底投入运行;另一方面提高收运覆盖率,目前我市已建成2个一般工业固废分拣中心,在实现规上(工业园区)全覆盖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规下企业覆盖面。截至目前,已与全市4800余家企业签约。危险废物处置方面,构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全市共建成1个小微企业危废统一转运中心,由宁波驰通油脂有限公司运行(具有年危废收集、贮存、转运量10000吨能力),今年6月运行。与此同时,为缓解我市铝灰渣危险废物处置压力,积极推进铝灰渣利用处置项目建设。重点培育了浙江盛奎实业有限公司年综合处置利用8万吨的铝灰渣项目(目前我市年产生铝灰铝渣约2万吨),该项目计划投资1344万元,占地面积18700平方,其中铝回收前处理线已于今年10月投产,整个项目计划于2022年1月完成。

此外,开展以铝灰为重点的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共排查点位373个,发现问题企业12家,均已完成整改;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联合资规局对我市44个建设用地地块编制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均已通过专家评审。

(三)以“创新”为手段,提升工作绩效

一是从智慧化入手,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模式。开展余姚市生态环境综合监管与协同平台建设,构建生态环境数据基础库及模块化应用系统,一期项目已完成招投标,投资270万元,预计2022年初进行试运行。二是从一体化入手,实现审批服务改革提质。今年先后了上线环评和排污许可“一件事”联办和辐射安全许可“一件事”联办服务,将“群众跑”变“窗口人员跑”。截至目前,已累计办理“一件事”联办服务236件次。三是从制度化入手,夯实党风廉政根基。坚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依托,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和廉洁从政教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能的实施方案》,通过完善执法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随意性、提升时效性和严肃性。三是从多元化入手,拓宽生态环保宣传渠道。通过与本地热门网站合作,开展了环保科普采访、网络测评有奖调查等多项活动,受众网民近20万人次。积极组建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队伍,开展了“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完成环保志愿者服务12次,现场答疑群众200多人次。通过环保议事厅、生态环境大讲堂、生态集市、环保管家服务等,进一步拓展属地政府、部门、企业、群众之间的沟通渠道,有效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截至目前已服务企业2500余次,举办环保议事厅9期、环保大讲堂6期。此外,创建宁波生态文明教育基地1个(河姆渡遗址)。

三、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突出“目标导向”,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要求,通过不断优化生态建设体制机制、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创建和宣传等系列措施,积极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争取在2022年创建成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二)突出“污染防治”,巩固提升环境质量。一是着力推进水环境质量提升。以姚江综合治理为主线,狠抓市控以上断面水质提升,努力确保国控断面的稳定达标。力争2022年顺利完成11个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巩固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果,强化回头看防反弹工作。推进省级督查饮用水源地暗访反馈问题的整改和销号,加强饮用水地监测预警,保障饮用水安全。以入海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和入海污染源排口规范整治为主要抓手,继续推进近海海域污染防治行动。二是着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持续工业燃气锅炉及其他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对涉VOCs排放企业从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环节入手继续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大气污染综合防控,督促或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扬尘、餐饮油烟以及垃圾秸秆焚烧等管控,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处置能力。强化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推进尾气检测站标准化建设;三是着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继续推进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建设,提高规下企业的签约率和处置率,在2022年6月底前,实现我市一般工业固废产生企业全覆盖。同时,积极探索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综合应急填埋场。完善小微企业危废收运体系建设,提高收运覆盖面,加快推进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推进宁波海锋环保有限公司工业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物化3.03万吨+焚烧3万吨),争取在2022年6月份投产。加快推进浙江盛奎实业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8万吨铝灰渣项目,争取在2022年1月份全面投产,有力缓解本区域铝灰渣的处置压力,减轻不合理处置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余姚市金属表面处理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力争在2022年落地。此外,积极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确保在2022年把我市创建成为浙江省级无废城市。

(三)突出“责任强化”,对标对表完成整改。目前,我市尚有2个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需要长期坚持,1个长江办反馈问题、1个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12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正在整改中,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剩余1件次正在整改中。我们将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目标,逐条逐项比对,严格责任主体,强化整改督办,做好已办结的交办信访件进行“回头看”工作,防止问题反弹,对新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确保落实到位。

(四)突出“智慧环保”,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持续深化推进环保管家和环境顾问服务,实施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用电工况监控措施,强化基层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专项执法以及日常监管制度,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行业监管力度,集中解决区域重点问题。围绕“气”、“水”、“污染源”监管业务,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综合监管与协同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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